结论:
离婚后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儿子,各自有直接抚养权并承担相应义务;抚养费视孩子情况而定,可能互不支付或一方支付差额;不共同生活方有探视权,对方有协助义务;若抚养方不利孩子成长,另一方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自抚养儿子,就对自己抚养的孩子拥有直接抚养权,要保障孩子基本权益并履行相关义务。在抚养费问题上,从公平和实际出发,若孩子情况差异不大,互不支付可减少纠纷;若差异大,支付差额抚养费能平衡抚养成本。探视权是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情感交流的重要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责任。而当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时,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法律允许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在离婚子女抚养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