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挪用资金性质和情况
判定挪用资金是否用于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是否超过三个月未还,有无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若未超三个月且未用于营利、非法活动,一般不构成犯罪。
(二)考虑归还情况
因已全部归还资金,可整理还款证据如转账记录等,向法院表明自身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罚。
(三)重视悔罪表现
在整个司法过程中,保持诚恳的悔罪态度,如实供述挪用时的相关情况,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