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二)诉讼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因重婚属法定离婚事由,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无过错方还能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2.过错方起诉,无过错方不同意且无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