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准备要充分,除未支付抚养费记录、子女生活开销凭证,还可收集父亲与子女交流少等能体现未履行照顾陪伴义务的证据。
(二)起诉状撰写要准确清晰,除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外,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方便法院沟通。
(三)提交材料时,提前了解法院立案时间和所需材料份数,避免来回奔波。
(四)庭审时,监护人要冷静有条理地举证,对于证据可进行分类说明。
(五)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要及时跟进执行进度,提供父亲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