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证明侵权行为不存在、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无因果关系、精神损害程度未达赔偿标准或赔偿金额不合理等方面的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二)协商解决:与对方平和沟通,阐明异议理由和依据,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三)诉讼应对:若在诉讼中,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向法院阐述观点和理由,庭审时充分发表意见;若未进入诉讼,可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表明立场,或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条规定可作为判断是否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在提出异议时可据此衡量自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