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规定时间提交答辩状,阐述自身观点和理由,保障答辩权利。
(二)仔细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对借款事实、金额、利息等有异议时,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还款凭证等有利证据提交给法院,证明真实借贷情况。
(三)有和解意愿,可在法院组织下与原告调解,达成双方接受的还款方案,以节约时间和成本。
(四)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秩序并如实陈述,避免无故缺席导致法院缺席判决。
(五)判决生效后若败诉,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否则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