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诈骗案件被拘留的情况,当事人家属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保持沟通,知晓是一般情况还是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情形。
(二)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间,家属可考虑为当事人委托律师,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详情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