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小区公共土地被征用时,小区业主应积极参与到补偿分配流程中。及时关注业主大会通知,务必参与共同商讨,以确保自身权益在补偿分配中得以体现。
(二)面对补偿标准存疑的情况,可以先申请协调,请求相关部门居中沟通,若协调无果,再申请裁决。也可直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小区业主应了解补偿内容,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等各项目归属,保障自身应得利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