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离婚时,应关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非老婆拿20万现金这一行为。若能证明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二)对于20万现金,要先确定财产性质。若属夫妻共同财产,需依法分割;若为老婆个人财产,则归其所有。
(三)若老婆拿现金是作为财产分割处理方式提出,法院会综合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定。
(四)若老婆拿现金有隐匿、转移财产嫌疑,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