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信用卡诈骗二十几万,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自首情节。
(二)主动退赃退赔,将诈骗所得款项返还给受害人或相关机构,这在量刑时会被视为从轻情节。
(三)若有他人仍在实施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行为,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争取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都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