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直接抚养方应先了解对方不支付的原因,若对方是经济困难,可与其协商制定合理的支付计划。
(二)若对方恶意拖欠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三)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可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四)若一方想放弃抚养权,要通过法定程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或经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