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大致相当。若违约金过高,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若违约金过低,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赔偿数额,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货物损毁,间接损失如可得利益损失,不过间接损失需是可预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