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数额达9000万的洗钱犯罪初犯,如果想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向警方说明案件情况,满足条件的,可以认定为自首,能争取从轻处罚。
(二)可以通过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争取立功表现,获得从轻发落。
(三)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也会被法院看作酌情从轻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