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个人走私普通货物涉案30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要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此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为单位犯罪,单位会被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应主动承担责任,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三)若存在多次走私未经处理情况,会按照累计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交代所有走私行为,争取宽大处理。
(四)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犯罪人可通过积极退赃、悔罪等方式改善量刑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