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想避免被批捕,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线索,证明自己不符合逮捕条件。
(二)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表明自己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争取不被批捕。
(三)聘请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分析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帮助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