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洗钱罪的相关规定,避免参与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所得的掩饰、隐瞒行为。不随意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等。
(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往来的审核,防止单位人员实施洗钱行为。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三)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在量刑时全面综合考虑洗钱数额、行为方式、危害后果、被告人主观故意等因素,确保量刑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