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结果与费用承担关系。败诉通常要承担诉讼费,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话败诉方不用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的数额承担;共同诉讼败诉的,按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分担。
(二)了解特殊情况。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
(三)做好费用准备。原告起诉时先预交诉讼费,若败诉自行承担,若胜诉可要求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