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儿媳应收集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好、孩子与其感情深以及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工资流水证明经济实力,孩子的日常照片、视频体现感情。
(二)尊重孩子意愿:若孩子已满八周岁,让孩子表达想跟自己生活的想法,可通过录音、书面表达等方式留存。
(三)协商解决:和对方先进行协商,签订抚养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提起诉讼: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围绕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利因素举证,积极参与诉讼阐述诉求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