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静核实通知真实性,可拨打法院官方电话或前往法院立案庭确认相关案件。
(二)若通知为传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诉讼,无法参加则提前联系法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
(三)涉及诉讼需积极准备证据材料与法律依据维护权益。
(四)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律师。
(五)若短信涉及缴费,通过法院指定正规渠道操作,不向不明账户转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此条为无法按时参加诉讼申请延期提供了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