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多人非法拘禁情节不严重,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若犯罪情节严重,如致人重伤、死亡,或有殴打、侮辱情节等,且司法机关认为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大,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大概率不能取保候审,此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