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若要争取从轻处罚,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情节,能体现悔罪态度。
(二)在被抓捕后,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作为一个从轻考虑的因素。
(三)若有能力,要积极退赃退赔,将诈骗所得的资金返还,降低被害人的损失,有可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这对量刑也很有利。
(四)如果知晓其他犯罪线索或能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可争取立功表现,这也是从轻处罚的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