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子女年龄判断争取方向。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有较大机会争取抚养权;已满两周岁子女,准备好自身优势材料,在协议不成时等待法院按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提前做好沟通,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
(二)证明自身抚养优势。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展示自己在经济、生活环境等方面能给孩子更好的条件。
(三)指出对方不利因素。若对方有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四)强调情感联系。长期陪伴孩子形成的生活习惯和情感联系,可通过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