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转让合同出现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受损害方想撤销合同,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欺诈的聊天记录、胁迫的录音等,以证明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
(二)受损害方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其他情形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