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投保车损险、驾乘险等相关保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按合同约定获赔相应医疗费。
(二)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该基金会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随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向逃逸的肇事者追偿。
(三)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待追捕到逃逸者后,可先协商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等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