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执行异议之诉结束后通常不能就同一执行标的和理由再诉,有新事实理由可再次提出;因程序性问题被驳回起诉可解决后重诉;生效判决符合再审条件可申请再审,要在法定期限按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结束后,为维护司法秩序和判决的稳定性,原则上不允许就同一执行标的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不过,当出现新的事实和理由时,说明情况有了变化,当事人可再次提出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之诉因程序性问题被驳回,解决程序问题后重新起诉是合理合法的救济途径。而对于已生效的判决,若存在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等情形,当事人可申请再审。但要保障自身权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申请。如果大家在执行异议之诉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详细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