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诈骗后自动投案却不坦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应尽快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被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宽处罚的机会。
(二)若存在其他可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立功等,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以便在量刑时得到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