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考虑起诉无效婚姻时,要及时关注法定无效情形是否存在。一旦发现婚姻存在重婚、未达法定婚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法定无效情形,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信息、亲属关系证明等,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定期审查婚姻状况,若存在可能导致无效婚姻的潜在因素,持续跟踪情况,确保在法定无效情形存在期间完成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