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患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诊疗记录、收费单据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当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时,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督促医疗机构提供资料。
(三)若出现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患者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