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挪用资金的公司,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财务账目等,以证明挪用资金的事实和数额。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所掌握的证据和线索。
(三)若挪用资金者有退还意愿,公司可以与其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达成退还协议,并要求其签署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