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属民事婚姻过错,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与之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
法律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未以夫妻名义,这虽不构成犯罪,却是民事上的婚姻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依据法律要求过错方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然而,若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就触犯了重婚罪,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之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大家应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婚姻的忠诚与稳定。若遇到此类复杂的婚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