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可作为起诉依据,即便无转款记录,只要借条有法定要件,能体现双方借贷合意就能起诉。
(二)起诉时收集辅助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
(三)若借款是现金交付,要提供交付细节,如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
(四)出借人应形成完整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否则可能败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