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过错方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若无法协议离婚,过错方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即使无过错方不提出赔偿,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