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有限制,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以劳动者在做辞职决定时,要考虑违约金成本,提前计算好可能需支付的金额。
(二)若只是普通入职培训,劳动者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可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这属于普通培训,依据法律不用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