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450万的情形,鉴于数额巨大不退还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建议单位及时向监察机关报案,配合调查,争取挽回损失。同时可加强内部财务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450万时,单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监管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