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等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大小。
(二)进行因果关系和参与度鉴定,确定车祸与基础病加重的因果联系及车祸参与度,以此作为赔偿比例的依据。
(三)明确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四)依据事故责任划分和参与度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则按责任比例赔偿,没有商业险由责任人承担。
(五)若赔偿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