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挪用公款用途及对应量刑标准。若用于非法活动,90万属“数额巨大”,量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90万属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重视案发前归还及自首等情节。在案发前归还挪用款项、有自首等情节的,法院量刑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交代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