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时若孩子生活费支出较大,双方应先沟通,按各自经济能力分担孩子抚养费。
(二)若一方拒绝承担抚养费,另一方要注意收集孩子生活费用支出凭证,像学费发票、就医费用单据等,以此为证据与对方协商或走法律程序。
(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先与对方协商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对方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虽表述为离婚后,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也应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