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时,按“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计算,需准备好相关收入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纳税记录等。
(二)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用“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计算,可通过查询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获取该工资标准。
(三)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要妥善保管好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