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无需分割,保持产权归属不变。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确定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金额,由首付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夫妻先协商分割,确定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等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四)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不进行分割,产权归出资人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