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销售假货26万的行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这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掌握其他犯罪线索并且积极提供,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认定立功后也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现出坦白情节,也对量刑有一定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