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无需考虑平均分配问题。
(二)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通常配偶与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三)存在特殊情况,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被照顾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四)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