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职务侵占数额20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三)尽快退还侵占的财物,尽量弥补单位的损失,并争取取得单位的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起到积极作用。
(四)避免出现多次侵占、拒不退赃等加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