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赔偿: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协商时,要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等材料,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车辆维修费用、施救费等合理损失,协商一致后按约定理赔。
(二)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法规对赔偿争议调解。
(三)提起诉讼:调解不成功,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