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儿女认为老人同居涉及财产纠纷,如同居对象侵占老人财产权益,应收集相关财产转移、侵占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变更文件等,向法院起诉维护老人权益。
(二)若老人因同居影响自身赡养安排、居住权益,儿女可先与老人及同居对象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赡养协议、居住证明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三)若儿女仅因不满老人同居本身起诉,缺乏法律依据,不建议起诉,应先通过家庭内部沟通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受法律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老人有婚姻自由权,包括选择同居生活的权利,儿女不能仅因不满老人同居本身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