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先确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他们参与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配。
(二)分配要综合考虑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和死者共同生活、经济依赖大的近亲属可适当多分;经济独立、和死者生活联系少的少分。像未成年子女或年老体弱且无经济来源的父母,通常会照顾多分。
(三)索赔期间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丧葬费等,要从赔偿金中扣除后再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