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借贷纠纷缺席判决耗时问题,当事人若想尽快知晓结果,在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因为简易程序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案件事实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当事人可关注法院是否有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普通程序一般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三)当事人要确保法院传票能有效送达被告,避免因送达问题影响程序推进,保证缺席判决能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