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依据,确保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有赔偿相关判项。
(二)确认法律文书已生效,权利人在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内提出申请。
(三)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
(四)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责令履行义务。
(五)若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遇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等情况,法院可依法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