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存在多次抢夺、携带凶器抢夺等加重情节,应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争取在后续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问题。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要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以争取从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主动与被害人沟通,努力取得被害人谅解,这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