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原告胜诉由被告负担,原告败诉自行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决定各方负担数额;共同诉讼败诉按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调解结案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法律解析:
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中,诉讼费的负担有明确规定。“败诉方承担”是基本准则,这体现了公平原则,让导致纠纷且败诉的一方承担费用。若原告胜诉,说明其诉求合理,由被告负担诉讼费是合理的;原告败诉则自行承担费用。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如双方责任大小等确定各自负担数额。共同诉讼中,法院依据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费用分担。调解结案时,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若遇到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费负担方面的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