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希望从轻量刑,可主动自首,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二)积极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其他犯罪线索,协助破获案件,以此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从轻。
(四)避免成为累犯,犯罪后要端正态度,不再实施犯罪行为,因为累犯量刑可能较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